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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4-05-20 18:19:5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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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


(内政字〔2003〕427号2003年12月15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区煤炭资源优势,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加快
推进自治区工业化进程,将我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就加快发展区内重点煤炭企
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自治区实施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能源发展战略,立足调整优化自治区煤炭产业结构
并兼顾相关资源的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发建设大
型煤炭基地并配套建设煤炭下游产品转化项目,注重综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形成煤、 电、
高载能产品,煤、焦、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煤气化、液化产品的综合发展格局。
二、自治区将神华集团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霍
林河煤业集团公司、呼伦贝尔煤炭集团大雁煤业公司、呼伦贝尔煤炭集团扎赉诺尔煤业公司、
呼伦贝尔煤炭集团宝日希勒煤业公司、伊敏华能东电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庄煤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乌达矿业公司、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
司、鄂尔多斯汇能煤业投资有限公司、神华集团万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煤炭集
团公司、内蒙古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
集团公司、内蒙古众兴煤炭集团公司、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神华蒙电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等20家企业作为区内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自治区支持神华集团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敏
华能东电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煤炭集团公司、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内蒙古伊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在东胜矿区、霍林河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白音花矿区、
呼伦贝尔地区建设成7 个5000 万吨级以上煤炭生产基地, 支持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公司及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阿拉善盟、 乌海市建设2
个特种煤基地;支持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汇能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11户重点煤炭企业根据本企业可供开采的资源条件,努力建设成为1000 万吨级以上的大型
或特大型煤炭企业。2004年20个煤炭企业计划生产原煤15000万吨。占全区煤炭生产总量70%
以上。
三、要通过大型煤炭基地的开发建设,培育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稳定煤炭供
应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自治区将在资源配置、铁路运输、电力供应等方面优先扶持区内
20户重点煤炭企业。20户重点煤炭企业可优先开发资源, 优先在铁路单独列户, 优先向国
家有关部门及金融企业上报和推荐项目。
四、鼓励区内20户重点煤炭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 主动
与电力、铁路等部门以及有资金实力的企业进行广泛的联合,以股份制形式共同参与大型煤
炭基地的开发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20 户重点煤炭企业
在有条件的地方修建企业专用铁路线。
五、引导和扶持区内20 户重点煤炭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加快建立和完善归属
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支持区内重点煤炭企业上市融资,
增资扩股,施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造,促进产权制度合理化。通过体制
创新并结合大型煤炭基地的开发建设,发展和壮大区内重点煤炭企业。
六、要坚持新基地开发建设与老矿区接续相结合的原则, 使老矿区逐步完成矿区转移。
自治区支持帮助矿区转移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通过实施兼并、破产、重组,以及三至五年内
由地方政府逐步接收企业办社会职能,实现主辅分离,突出主业,辅业民营,为国有重点煤
矿企业创造条件参与大型煤炭基地的开发建设。
七、自治区支持赤峰、通辽、呼伦贝尔三个地区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借助国家振兴东北
等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性机遇,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积极融入振兴东
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格局,在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合作和开发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过程中加
快自身的发展。
八、鼓励区内20户重点煤炭企业采用先进的开采工艺, 最大程度地提高煤炭资源回收
率和相关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及保护水平,鼓励20户重点煤炭企业收购、 兼并中小煤矿实行
联合改造,实现规模生产和集约经营,逐步取代和淘汰小煤矿开采方式。对鄂尔多斯、呼伦
贝尔、锡林郭勒等富煤地区的整装煤田,原则上井工矿建设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 露天
矿建设规模不低于1000万吨/年。
九、自治区将煤制油项目列为扶持的重点,鄂尔多斯、锡林郭勒、通辽、呼伦贝尔等地
区要各规划煤制油项目基地。鼓励区内 20 户重点煤炭企业积极参与开发煤制油高新技术产
业化示范项目,支持区内重点煤炭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大型企业联合开发、参股建设煤
制油项目,并支持企业尽快建立产业中试基地。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陕政发〔2006〕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陕西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陕西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现就我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一、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二、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法警队构建“四、二、一”管理体系

            作者:北安市人民法院 安丽佳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多年来在司法警察管理工作中始终处于全市前列,曾获得全市连续三年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其成绩的取得,与其院在司法警察队伍管理中探索出的“四、二、一”管理体系密切相关。
  一、警队分成四个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明细,司法警察职能全面开展。
司法警察职能越来越多,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加之近年来司法形势面临的严重挑战,对司法警察全面履行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形势和工作中面临的新要求,该院结合司法警察人员情况,将司法警察大队细分为四个执法小组。分别由大队长、教导员、两个警长任组长,第一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负责教育训练工作、简易庭的值庭、押解、看管、信访;第二小组由教导员任组长,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理论学习、参与执行、对查封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及没收财产等强制执行工作;第三小组由警长任组长,负责送达工作;第四小组由另一名警长任组长,负责安检、机关日常保卫、安保工作及处置较小规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大型活动时,由大队长通知各小组长召集全体司法警察进行处置。由于分工明细,职责分明,司法警察各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所有职能全面积极发挥,为服务审判、参与执行、信访、安保、机关保卫、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长期坚持两个常规训练,强化司法警察技能。
  司法警察多年来逐渐形成了春秋两季的常规训练。春秋两季训练坚持以全面、系统、实用高效、利用工作之余的四原则。每季训练均由主管院长亲自抓组织、落实。由司法警察大队长负责训练,全体司法警察全员参加,训练内容科学部署,训练成绩每日公布,使全体司法警察业务能力、体能长年保持在军事化训练状态下。在常规训练中,不仅重视体能的培养,同时,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工作也同时进行。由于两个常规训练开展的扎实,我院司法警察个人素质一直保持在全市前列,常年参加各种比武比赛,均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三、坚持一个量化考评体系,全体司法警察工作安排科学合理。
  量化司法警察每日工作量;量化司法警察每日训练量;量化司法警察每日学习量。统一建立每名司法警察廉政档案,每日进行廉政执法记录。通过量化考评体系的建立,对严格要求、监督司法警察的全部执法行为,平衡全部司法警察的工作量,使得全体司法警察工作安排科学合理,也为科学合理考核每一名司法警察提供了直接的评价依据。
  通过多年管理,甘南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四、二、一”管理体系对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和保障力,建设一支敬业奉献、作风过硬、勇于攻坚、政治、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队伍起到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其管理体系对司法警察职能全面发挥,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探索出一条简易务实的新路。